院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院西部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学科建设国际化进程,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提高师资队伍的国际化程度和整体实力,根据《学院西部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教师因公出国(境)访学(合作研究)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度拟选派3-5名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要求访学时限在10个月及以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标准
学院从西部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选派教师赴国外访学,主要资助选派教师的国际旅费、学费和生活费,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二、 申报与立项
1.我院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没有10个月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在职教师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访学专业应与本人目前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一致。
3.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遴选,经公示后确定人选。
4.学院将加强选派教师在国外的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访学教师回国后将按照学院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三、 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人填写《学院西部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教师因公出国(境)访学(合作研究)申请书》(一式2份),同时提交近三年所承担的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题证明,发表的论文(首页)、专著、取得的专利成果及奖励等证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邀请函,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签署的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在提交纸质版时,要求附件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全部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 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报送到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高巧仙
联系电话:0951-2062051
电子信箱:nxdxskxyjkb@163.com
学院
2018年1月8日
附件:
1. 学院西部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教师因公出国(境)访学(合作研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