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一)2019年立项国家级、区级未结题项目
(二)2020年立项国家级、区级已完成项目
(三)2020年立项校级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结题。准备结题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3月4日前在学院教科办申请并登记,项目结题要求按照创新创业学院要求执行(见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二)学院定于2021年3月12日进行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
(三)校级项目结题评审程序
1、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墙报和结题报告书形式审查。
2、墙报展示。
3、结题答辩。
(四)校级项目结题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参加本次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项目海报(模板见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一,项目海报提交电子版,格式为psd)。墙报电子版于2021年3月1日前发送至教科办邮箱(nxdxskxyjkb@163.com)。
2、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在3月5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202.201.128.142/aexp/),申请结题具体操作方法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_ylbcoXX-JBwAT_veoKohg(各项目需上传项目成果及海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3、结题报告和附件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10日前将上述资料提交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其中结题报告纸质文本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五)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要求
1、结题答辩采用PPT形式,项目主要成员汇报5分钟,专家质疑3分钟。
2、答辩时间:2021年3月12日下午两点。
3、答辩地点: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
(六)其他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1年3月5日前登录管理平台申请项目结题,指导教师及时登录平台审批,逾期视为弃权。
2、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证书打印的依据,请各项目组核实项目信息后正确填写。项目总人数不超过五人,各项目以大创管理平台上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增删成员。如需变更成员需于结题前在平台上提交变更申请,否则将无法认定创新实践能力学分。
学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