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院2016年度科研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定于7月4日(星期一)对我院教师承担的部分自治区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对象为学院2015年立项的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见附件),以听取项目组汇报和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下一步研究工作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具体安排
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向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询5-10分钟。
检查汇报时间:2016年7月4日上午8:30。
检查汇报地点: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
参加人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检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其他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
学院
2016年6月21日
附件:表1 2015年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表2 2015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